主要职能:
贯彻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、社会、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,研究改进统计调查方法;负责协调与各地(州、市)和自治区各部门之间的统计业务关系,执行国家的统计标准;组织拟定和审核自治区统计项目;制定自治区统计标准,审定各部门统计标准;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,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;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。
电 话:0991-8830981
电子邮箱:sgc_xj@stats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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